技術文章
導讀
1、 原國家環保總局《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》(環監〔1996〕470號 )
2、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》(GB/T16157-1996)
3、《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》(HJ/T397-2007)
4、《固定污染源煙氣(SO2、NOX、顆粒物)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》(HJ75-2017)
8、采樣平臺應設置永jiu性的電源(不少于2個10A三孔插座,保證監測設備所需電力)。平臺上方應建有防雨棚(防雨棚要求設置面積覆蓋整個采樣平臺,安裝照明)。采樣平臺易于人員到達,應建設監測安全通道。當平臺設置離地面高度≥2m時,應建設通往平臺的斜梯/Z字梯/旋梯,梯段寬度應不小于0.9m,爬梯的角度應不大于50o。
7、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任意一項主要污染物(顆粒物/二氧化硫/氮氧化物)日均排放量≥10千克的排放口。
排放口設置要求:排放口應符合“一明顯,二合理,三便于"的要求,即環保標志明顯;排放口設置合理,污染物排放去向合理;便于采集樣品、便于監測計量、便于公眾參與監督管理。廢水排放口設置在廠界外。
標志牌設置要求:對于污水排放口或采樣點在廠界附近或廠界外的,標志牌就近設置在污水排放口或采樣點附近醒目處;對污水排放口及采樣點采用開放性通道與廠區外界相連通的,要根據通道長度合理設置標志牌。
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污水排放口附近設置電子顯示屏,實時公布污水排放口水污染物在線監測數據及其他環境信息。
1.1.1.1排污口設置
本項目污染物排放口主要包括廢氣處理設施排放口,無廢水外排。項目須對廢氣收集處理措施及固體廢物暫存進行規范化建設,企業排污口設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:
1、廢氣排放
項目新設置的廢氣處理裝置應根據相關規定排氣筒(設置直徑不小于75mm的采樣口和采樣平臺,同時設置設置明顯標志。
2、廢水排放
項目無廢水外排,廠區內設置的雨水排放口,滿足雨水排放要求。
3、固體廢物存儲場
項目須對固體廢物倉庫進行規范化建設,并根據相關規范要求設置防滲、防漏設施。
4、標志牌設置
企業污染物排污口(源),應設置提示式標志牌,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污口設置警告式標志牌。
標志牌設置在排污口(采樣點)附近且醒目處,高度為標志牌上緣離地面2m,排污口附近1m范圍內有建筑物的,設平面式標志牌,無建筑物的設立式標志牌。
1.1.1.2規范化管理
(1)公司生產過程中,公司應如實向環境管理部門申報排污口數量、位置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(或產生公害)的種類、數量、濃度、排放去向等情況。
(2)本項目的廢水排放實現清污和雨污分流,雨水設清下水排放口。
(3)廢氣排氣筒設置便于采樣,附近設置環境保護標志。
(4)固體廢物貯存(處置)場所在醒目處設置標志牌。
根據環保管理要求,對污染源監督管理有三方面要求:
(1) 排污口規范化監測的要求;
(2) 污染物監測的要求
(3) 排污信息申報的要求
排污口規范化管理要求:排放口整治、排放口立標、排放口建檔。
關于排污口規范化:
一、廢水
1.實行雨污分流,合理確定污水口排放位置。
2.按照《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》設置采樣點。如工廠總排放口、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和出水口。
3.應設置規范的、便于測量流量、流速的測流段。
一般排污口可按照三角堰、矩形堰、測流槽等測流裝置或其他計量裝置,重點污染源要求安裝在線監控設施,并于當地環保部門聯網。
1. 排污口應符合“一明顯,二合理,三便于"的要求,即環保標志明顯;排污口設臵合理,排污去向合理;便于采集樣品、便于監測計算、便于公眾參與監督管理。
2. 建設項目需設置排污口,必須經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的環保部門審查批準。凡需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設臵廢水排污口的建設單位,還應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,辦理報批手續。環保部門在對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審批時,必須明確允許設臵排污口的數量、位臵和規范化建設要求,并作為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的重要內容之一。
3. 凡在城鎮集中式生活用水地表水源一、二級保護區、國家和省劃定的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的水體、重要漁業水體、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保護區,以及海域中的海洋特別保護區、海上自然保護區、海濱風景旅游區、鹽場保護區、海水浴場和重要漁業水域等需要特殊保護的水域內,不得新建排污口。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已設臵的排污,限期拆除。
4. 城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準保護區、一般經濟漁業水域和風景瀏覽區內的水體等重點保護水域,從嚴格控制新建排污口。
5. 每家排水單位、企業在排水開口雨水、污水排水口設置辨識度高的標示牌。
二、排污口設置
1、哪些地方需要設置環保圖形標志牌?
企事業只要排污,就須按照國家標準《環境保護圖形標志》的規定,設置環保圖形標志牌。各個標志牌的形式、規格、內容是有環保部門統一設置。
1)廢氣、廢水、地下水等標志牌位置應距污染物排放口(源)及采樣點較近且醒目處。當排放廢氣、廢水含劇毒、致癌物及對人體有嚴重危害物質時應在排放口(源)設置警告性環保圖形標志牌。
2)噪聲:設置在排放源標志牌設置在距監測點較近處。標志牌上緣距離地面2米。
3)固廢:一般固廢設置在貯存(處置)場或采樣點較近且醒目處。危廢在臨時貯存(處置)場或采樣點較近且醒目處設置警告性環保圖形標志牌。
4)輻射類:需在距離輻射源(放射源)外,輻射防護設施外的醒目位置設置警告環保圖形標志牌。
污水、廢氣、噪聲的圖形要求
一般固廢、危廢、電離輻射的圖形要求(具體請建設單位咨詢環保部門)
2、環保圖形標志輔助標志內容是什么?
1)環保圖形標志牌的輔助標志上的內容、形式、規格是環保部門統一設置,統一組織填寫,企業不得私自編、和填寫,否則不符合規定。輔助標志字型:黑體字。輔助標志的內容一般包含:排放口標志名稱、排污單位名稱、編號、排放污染物種類、某環境保護局監制等。
廢水
廢氣
標志牌要求長久保存、外觀要好,清晰等。標志牌具體尺寸、格式,請查閱相關規范、要求。
三、環保圖形標志請查閱生態環境部官wang核對。
四、環境保護圖形標志—排放口(源)(有國標參考:GB15562.1-1995)
五、環保標志、標識、圖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