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文章
導讀
1、 原國家環保總局《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》(環監〔1996〕470號 )
2、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》(GB/T16157-1996)
3、《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》(HJ/T397-2007)
4、《固定污染源煙氣(SO2、NOX、顆粒物)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》(HJ75-2017)
8、采樣平臺應設置的電源(不少于2個10A三孔插座,保證監測設備所需電力)。平臺上方應建有防雨棚(防雨棚要求設置面積覆蓋整個采樣平臺,安裝照明)。采樣平臺易于人員到達,應建設監測安全通道。當平臺設置離地面高度≥2m時,應建設通往平臺的斜梯/Z字梯/旋梯,梯段寬度應不小于0.9m,爬梯的角度應不大于50o。
7、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任意一項主要污染物(顆粒物/二氧化硫/氮氧化物)日均排放量≥10千克的排放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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